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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社會市井民生違法、違法犯罪奇聞趣聞、湖北武漢黃陂、騙子扮警察偷手機討債、話題事件看法觀點態(tài)度
據(jù)2019年5月13日長江日報報道,在湖北武漢黃陂區(qū),兩名騙子假扮警察,進入傳銷內(nèi)部,收走10部手機,并將其中支付寶的錢轉(zhuǎn)走,傳銷人員發(fā)現(xiàn)上當以后報警,警察將騙子與傳銷人員一起抓獲。原來,這兩名騙子曾經(jīng)受到過傳銷的傷害,所以想要通過這種方式“討債”。
看到這個新聞,除了為傳銷人員的行為感到悲哀,傳銷害人害己,在手機被偷后還是需要警察的幫助,為什么非要做傳銷呢?他們都知道通過報警來維護自己的權(quán)利,而我們的兩個騙子,其實也是傳銷的受害者為什么就不知道通過正當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呢?他們完全可以通過報警、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利益,非要自己去假扮警察來“討債”,這是多么不明智的選擇。
這背后的一切根源就是我們的法律意識不強,在面對自己的權(quán)益受到危害這種問題的時候,不能夠在時間想到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只想著如何可以靠自己的行為去報復、討還回來自己的利益。自己想出來的對策,雖然能夠起到“討債”的作用,但是卻違背了法律、違背了社會規(guī)則。
假扮警察是一種違法行為,雖然這兩名騙子假扮警察是為了討債,懲罰的也是傳銷分子,但是這并不代表假扮警察就是正確的,如果人人都可以假扮警察,那么警察就會失去其原有的威嚴與公信力,我們在遇到危險需要幫助的時候,警察就不能很好的發(fā)揮其作用。警察使我們社會的保護者,是我們現(xiàn)代社會的勇士與英雄,是社會中值得我們信賴的人。我們應(yīng)該學會用合法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增強法律意識,學會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633字)
文 西郊(河南濮陽人,文藝女青年,985高校社會學碩士。蘇白傳媒本部策劃部實習助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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